潍坊绿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泥基复合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水泥基复合新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大家洼工业园潍坊绿华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公司总占地面积约2519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本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生产,生产设备依托原有破碎机和铲车等,并新增粉料罐、皮带传送机、搅拌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0万吨水泥基复合新材料产品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绿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561414891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nALMX5Cabmd6KslndM7w
提取码: 9k4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单位:潍坊绿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